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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房注意事项

收房注意事项

请大家在收房时注意:
1、某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,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,为了转嫁风险,规避责任,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,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,签署“入伙协议书”,然后再进行验房。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,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,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。如前文所提的开发商,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,但根据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: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,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;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,不得交付使用。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,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,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,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,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。
2、房屋交付时开发商需提供:
    A、房屋的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--可带走
 B、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--可带走
    C、竣工验收备案表,开发商一般给看复印件,要求一定要看原件。
3、作好闭水实验,检查房屋防水,水电工程。
4、如何收房,下面可能对大家有点帮助:
A:http://bbs.rexian.net.cn/viewthr ... 7%BA%CE%CA%D5%B7%BF
B:http://bbs.rexian.net.cn/viewthr ... 7%BA%CE%CA%D5%B7%BF
以上给大家作为收房的参考。


 

[ 本帖最后由 helen88 于 2008-6-16 09:31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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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楼主及时提供相关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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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藏,学着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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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一点:
今日在群里看到一位业主谈到,多出的平方是因为缩减了电梯间,电梯间属于公摊面积,这部分的钱本已计入房款内,现在开发商再收,是否属重复收费了。请大家收房时也注意这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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