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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星真可耻!在已经卖出的车位中,又加车位,什么意思!

我早已对福星不抱任何幻想,不要指望他们能答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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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有办法对付,只看你们下的了手不!即:
如果真的能确定当初你们买的面积含了这些新车位的公摊,到时候谁买了停车,就砸无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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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,,,,,,,,你出现的好及时啊!不过,这样的做法太极端了!

我们针对的是KFS,而不是第三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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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以上车位的三位业主到哪里去了,

可能还没发现自己车位的公共面积被无偿侵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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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上做事前能否先考虑一下业主的利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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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卖出去了,,,他们就是大爷!哪里还会考虑业主的利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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寒一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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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找对地方还可以

就是怕找错地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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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位号AT002\A010之间原本没有AT015,支持楼主!
福星不得侵占业主利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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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句实话,我认为此举并无不妥。
出售车位那天的情况想必大家都很清楚,虽然原有车位都已经卖完,但仍有没买到车位的业主。换了是你,你会怎么想?任何事情都没有十全十美的,能在现有情况下,适当解决其它业主的问题,我认为开发商是有积极的态度。
许多业主不要认为自己买了套房,就真的跟个“上帝”似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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